- 線上申請:台灣就業通僱用安定措施線上申辦專區https://gov.tw/3vc
- 紙本申請: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提出申請,洽詢專線0800-777-888。
Q1:針對受衝擊企業,勞工局提供什麼就業服務措施協助員工穩定受僱?
A1:
為避免雇主因經濟不景氣(例如因美國關稅政策影響)致虧損或業務緊縮而裁減員工造成失業,勞動部推出「強化版僱用安定措施」,凡經勞雇雙方協議減班休息起迄期間達30日以上,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列冊通報之勞工,且所屬事業單位符合所定之行業: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紡織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提供薪資差額補貼(差額70%,最長6個月,本市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受理申辦),並於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內,可合併領取勞工再充電訓練津貼,辦理期間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可至「台灣就業通僱用安定措施線上申辦專區」申辦,詳細資訊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查詢:https://gov.tw/3vc,電話:0800-777-888。
Q2:不符合僱用安定措施適用行業的減班休息勞工,還有哪些措施可以申請?
A2:
如果勞工已與雇主約定實施並經通報減班休息,建議可參考運用勞動部推動之「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免費參加事業單位辦理、分署自辦或委辦之職業訓練課程,且符合規定的減班休息勞工,可於投保薪資差額範圍內,依實際參訓時數領取訓練津貼,每小時比照最低工資發給,對於企業則可補助辦訓費用最高190萬元。若因景氣情勢影響,如僱用安定措施之適用對象,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勞動部,經評估有必要者,最高補助350萬元,期間最長6個月。
其他僱用安定措施常見問答(Q&A)請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查詢:https://gov.tw/UAc
Q3:「僱用安定措施」合併領取「勞工再充電計畫」計算方式?
A3:
一、勞工如選擇參加「勞工再充電計畫」:依參訓時數每小時發給最低工資新臺幣(以下同)190元。【舉例:勞工當月參訓時數為30小時,可依規定申請訓練津貼=30小時×190元=5,700元/月】
二、勞工如選擇申請僱用安定措施:符合114年8月13日公告9行業僱用安定措施,補貼額度增加為薪資差額70%,薪資補貼金額採無條件進位方式計算至百位數。【舉例:勞工減班休息前1個月至前3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為30,000元,可依規定申請薪資補貼=(45,800元-30,000元)×70%=11,100元/月】
三、基上,勞工如同時參加「勞工再充電計畫」及申請僱用安定措施:在「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內」可合併領取訓練津貼及薪資差額補貼。【舉例:訓練津貼5,700元+薪資補貼11,100元=16,800元。大於勞工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15,800元(45,800元-30,000元),補助上限最高為15,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