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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認定

洽辦單位: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聯絡人:張小姐、黃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36516、36653
◎什麼是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認定?
1.職業安全管理師: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第1款規定,修畢工業安全相關科目18學分以上,並具有國內外大專以上校院工業安全相關類科碩士以上學位,具有職業安全管理師資格。
2.職業衛生管理師: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第2款規定,修畢工業衛生相關科目18學分以上,並具有國內外大專以上校院工業衛生相關類科碩士以上學位,具有職業衛生管理師資格。
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第3款規定,修畢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目18學分以上,並具有國內外大專以上校院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
*職業安全管理師、職業衛生管理師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之認定由地方主管機關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科系及科目辦理。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自中華民國101年7月1日起不再適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自103年7月1日起不再適用(係以畢業時間劃分,而非自上述日期起不再受理申請)。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科系有哪些?
國內外大專以上校院「工業安全」、「工業衛生」、「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係指國內外專科以上校院工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工業化學與災害防治、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工業管理、職業衛生、工業衛生、環境醫學、環境衛生、公共衛生等科、系、組、所。

註: 「中山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衛政與醫管組」不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第3款第4目所定之「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7年7月18日勞職綜1字第1070013239號函)
◎如何申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認定?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為「臺中市」轄區,請檢附下列文件,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申請人應備妥下列文件:
1.個人名義發文之申請函(須親自簽名或蓋章)。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須加蓋學校證明戳章之正本)。
4.歷年成績表(單)正本(須有學校證明戳章之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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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11-11
  • 發布日期: 2017-02-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6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