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部業於115年3月5日訂定發布「雇主支持身心障礙員工就業試辦作業要點」,並自發布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生效。2.檢送「雇主支持身心障礙員工就業試辦作業要點」勘誤表1份及更正後要點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