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4年8月15日發管字第1140027562號函釋略以,經本署同意外國人轉換雇主並核發廢止聘僱許可函後,倘外國人於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屆滿前欲提前返國,可自行出國,與是否辦理驗證程序無涉,爰雇主無須辦理驗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