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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推介公部門就業機會 實為賺取電腦訓練費

名為推介公部門就業機會 實為賺取電腦訓練費


佳佳因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標榜能協助推介至公部門就業,而前往登記求職,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卻以佳佳電腦技能不足之理由,鼓吹其參加電腦技能訓練課程並誘導繳交上萬元之訓練費用,若無法立即繳交,便遊說求職者簽下分期付款之同意書上電腦課。


防騙守則


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標榜協助推介至公部門就業,但實際卻與某×智電腦短期補習班合作,誘導求職人參加電腦技能訓練課程以賺取訓練費用,致使求職人不只還未找到工作獲得薪資前,因簽了分期繳納契約而背上債務,因此,求職者在運用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人力資源網站及各類平面媒體時,應留意其服務內容與方式是否合理,並注意「不繳費」的求職安全原則。

  • 市府分類: 資訊管理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6-19
  • 發布日期: 2012-07-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