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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入國、接續通報

一、雇主辦理所聘僱外國人入國或接續聘僱通報案件,請至勞動部「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辦理。

  • 申請案件請依勞動部最新公布之表單提交,並以正本彩色掃描上傳系統。
  • 線上申辦系統有任何問題,請電洽勞動部免付費客服電話:0800-035688

二、雇主於辦理「海洋漁撈工作(陸上居住)、養護機構看護工作、製造工作、營造工作、屠宰工作、外展製造工作及外展農務工作」通報時請一併檢附相關文件如下:

  1. 依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內規定檢附生活照顧服務人員或私立就業機構管理員名冊。
  2. 仲介代辦業務請加附以下文件: 委任書正本、工資切結書 (若辦理新入國通報請攜由國外帶回之正本)。

三、本局受理人員聯繫方式:22289111#35587(蔡小姐)、35591(陳小姐)、35592(陳小姐)

四、入國通報檢查作業及所需文件: 服務e櫃台/附件下載區

 

作業項目

所需文件及說明

雇主透過直聘中心重新招募同一外國人

    1. 外國人入國通報單。
    2. 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海洋箱網養殖漁撈工作外海洋漁撈工作107.1.1起須檢附)
    3. 外國人名冊×2。(貼照片)。
    4. 印有直聘中心戳章之勞動部許可重新招募函影本。

郵寄者請檢附普通掛號回郵。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或家庭看護工作,應依勞動契約規定為其辦理參加意外保險。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第四項保險部分,倘經雇主自評勾選已符規定,請檢附證明文件。


雇主直接接續聘僱外國人(三方合意)


    1. 雇主接續聘僱外國人通報單。
    2. 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海洋箱網養殖漁撈工作外海洋漁撈工作107.1.1起須檢附)
    3. 外國人名冊×2(貼照片)。
    4. 三(雙)方合意接續聘僱證明書(新承接家庭看護工之雇主,須另附 有效期間內之招募許可函合格醫院開具60日內之診斷證明書影本)。
    5. 工資切結書。

郵寄者請檢附普通掛號回郵。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或家庭看護工作,應依勞動契約規定為其辦理參加意外保險。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第四項保險部分,倘經雇主自評勾選已符規定,請檢附證明文件。


雇主直接接續聘僱外國人(雙方合意)


      1. 雇主接續聘僱外國人通報單。
      2. 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海洋箱網養殖漁撈工作外海洋漁撈工作107.1.1起須檢附)
      3. 外國人名冊×2(貼照片)。
      4. 三(雙)方合意接續聘僱證明書(新承接家庭看護工之雇主,須另附 有效期間內之招募許可函合格醫院開具60日內之診斷證明書影本)。
      5. 公立就服機構開具接續聘僱證明書。
      6. 勞動部廢止聘僱函。(受看護者死亡)
      7. 雇主死亡證明書。(雇主本人死亡)
      8. 工資切結書。

郵寄者請檢附普通掛號回郵。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或家庭看護工作,應依勞動契約規定為其辦理參加意外保險。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第四項保險部分,倘經雇主自評勾選已符規定,請檢附證明文件。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8-13
  • 發布日期: 2018-03-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36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