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特別休假、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公假、產假者,仍發給全勤獎金。 員工申請生理假、育嬰留職停薪、家庭照顧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安胎休養請假、產假、產檢假時,公司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