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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協調申請(外國人工作者適用)

勞資爭議協調申請(外國人工作者適用)

 

外國人工作者包含「移工」與「外國專業人員」。當與雇主發生勞資爭議時,可向本局申請勞資爭議協調,處理程序與相關表單如下:

 

一、受理申請窗口:本局外勞事務科

二、受理方式:

(一) 以外國人工作地在臺中市者為限

(二)填妥申請書(申請書可向外勞事務科索取,或於下方下載)後,以傳真或郵寄至本局(申請後請來電確認)

電話:04-2228-9111分機35500

傳真:04-2355-3778

地址:4072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99號惠中樓4(外勞事務科)

(三)確認申請書表填寫完整始錄案收件,於7日內安排協調會,並通知勞資雙方與會。

三、如會議召開前勞雇雙方自行協調成立,請填寫「協調撤回申請書」;委託代表參加,請填寫「委託書」。

 勞資爭議調相關表下載處(外國人工作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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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19
  • 發布日期: 2020-07-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