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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簽署女性生產後離職契約

要求簽署女性生產後離職契約 


好友小莉生了一個漂亮的小男孩,原本是件很高興的事,卻在喜事傳開不久遭到老闆解雇,我很訝異連忙問她原因,她沮喪的說,是因為公司有規定女性在生產後必須離職,她工作六年來也不知道公司什麼時候規定,老闆只推說當初求職時,她便己簽了同意書,就這樣不明當初到底為何理由簽署的小莉在抗議無效後只好無奈辭職了。 


防騙守則 


勞僱雙方簽訂與工作有關的契約,均屬勞動契約,有時只是基於資方經營與管理的方便而定,並不見得有佔員工便宜 不過要求女性結婚或懷孕時留職停薪及自動辭職,都是不符合勞工法令的規定,雇主沒有權利以這些理由,予女性工作者不公平的待遇,求職者在簽任何「工作契約」時,應該暸解勞工權益相關知識,免得個人權益無故受損。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19
  • 發布日期: 2012-07-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