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辦單位:勞動基準科
聯絡電話:22289111分機35218、35220、35226、35259、35261、35264、35265
- 計畫目標:
本局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5項規定,規劃整合相關資源,提供或轉介工作場所性騷擾被害人運用,並協助雇主辦理同條第2項心理諮商服務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共同維護職場安全,打造友善、平等職場環境,特訂定本計畫。
- 申請期間:
(一)申請期限自本案公告起至115年11月20日止,依申請先後順序審核發給至經費用罄為止。
(二)提出申請日之認定,以本局收受申請書之日期為準;以郵寄掛號方式申請者,以交郵日之郵戳為憑。
其餘事項請詳本計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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