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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與企業工會今(15)日上午於中龍公司樂活中心舉行團體協約簽約儀式。在勞工局副局長羅群穆、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黃建智及臺中直轄市總工會理事長曾木火等人共同見證下,由董事長梁乃文與理事長趙敏志代表簽署完成。本次簽約為雙方第三次簽訂團體協約,從起始會議到達成共識僅召開4次協商會議,展現極高溝通效率與深厚勞資信任,共同開創勞資共好新篇章。 勞工局表示,中龍鋼鐵為大臺中地區標竿企業,中龍企業工會也是勞工局推動勞資和諧的重要夥伴。中龍鋼鐵與企業工會自107年首次簽訂團約,至111年第二次續簽,再到今年第三次簽訂,協商歷程大幅縮短,充分顯現勞資雙方已建立起成熟優質的溝通機制。 本次簽訂之團體協約除延續多項優於現行勞動法令之規定,包括透過產銷盈餘獎金辦法,以及調薪制度化,藉以激勵員工與留任人才、另公司同仁子女結婚時得申請主婚假、優化普通傷病假/特准普通傷病假給全薪及優化喪假天數等外,再增加了主婚假、婚假及產檢、陪產假及陪產檢假的天數,以及優化事假、喪假等友善家庭與婚育支持制度,展現企業永續經營與照顧員工之決心。 勞工局指出,市府近年積極推動將「利潤分享」與「AI數位/淨零轉型保障條款」納入團體協約,今年度迄今已輔導包含中龍鋼鐵等共6家簽訂團體協約內容納入利潤分享條款,即「公司有盈餘時,將參考產業薪資水準與同業競爭力,考量員工調薪」,彰顯出企業與工會合作推動合理分享成果的積極作為。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企業支持員工籌組工會並簽訂團體協約,不僅能建立制度化對話平台、穩定內部勞資關係,亦能提升企業形象與競爭力。為鼓勵勞資合作,勞動部亦提供獎勵措施:新成立之企業工會可申請最高新臺幣10萬元獎勵金;自成立日起2年內,若工會會員人數達可加入工會人數之半數以上,得再申請最高10萬元;若企業工會與資方成功簽訂團體協約,更可申請最高新臺幣25萬元獎勵金。市府也將持續提供輔導資源,積極鼓勵轄內事業單位與工會攜手簽訂團體協約,共創勞資雙贏的幸福宜居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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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勞工局見證中龍鋼鐵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落實企業盈餘回饋 攜手打造友善幸福職場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9-15
- 發布日期: 2026-09-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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