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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勞動人權短片徵選活動 得獎名單公告

一、得獎名單:

(一)學生組:

1.首獎(1名):仙女下凡打工記:勞動人權不打折(代表人:林宜溱)。

2.銀獎(2名):說不出口的勇氣(代表人:吳若湄)、每一個月Every month (代表人:許紫婷)。

3.銅獎(3名):希道長與衰老闆(代表人:蔡雨純)、一顆螺絲掉在地上 (代表人:駱玟蒨)、職場無歧視,展現真本事(代表人:杜依菲)。

4.佳作(2名):平等,從職場做起(代表人:洪舜傑)、這不是應該的(代表人:黃影萱)。

(二)社會組:

1.首獎(1名):別想讓我主動離職(代表人:陳挺遠)。

2.銀獎(1名):電梯(代表人:巫柏毅)。

3.銅獎(1名):最佳店長(代表人:潘尚均)。

4.佳作(2名):遵守勞動法規_尊重孕婦權益(代表人:吳雅純)、爸,「徵」的不要鬧! (代表人:陳品聿)。

二、評審委員名單

(一) 黃秋桂(前勞動力發展署署長)

(二) 花錦忠(台灣總工會理事長)

(三) 曾木火(臺中直轄市總工會理事長)

(四) 黃文峯(台中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五) 張建人(亞洲大學資訊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三、領獎須知及注意事項

(一)本局訂於114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3時於本府惠中樓602會議室進行頒獎(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6樓),請得獎作品代表人、團隊成員或其委託人代表領獎,如不克前往者,請於114年12月2日(星期二)至114年12月5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由得獎作品之代表人攜帶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個人印章親自至本局(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4樓)勞動基準科簽收領據後領取獎項,如代表人不克前來,代表人得填具委託書(如附件)後委託他人前來本局領獎,受委託人應攜帶受委託人個人身分證明文件、代表人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受委託人個人印章、代表人個人印章、委託書等至本局簽收領據後領取獎項,為避免承辦人員不在,請得獎者至本局領獎前,先與本活動承辦人張先生聯絡(04-22289111#35252),並確認領獎時間逾期視同放棄。

(二)根據所得稅法,競賽獎金金額在新臺幣20,001元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所得稅額;如為外籍者(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外國人),依規定扣繳20%稅額,將由本局代為繳納。

(三)如為2人以上組隊參賽者,本局不涉入獎金之分配方式,如有爭議,本局不負責任。

(四)參與本活動之獲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均屬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本局得將影像作品於本競賽相關活動(如頒獎典禮)以及本局基於推廣勞動教育之目的,非營利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及展示;並得將獲獎影像作品重製、改作部分剪輯、或製造各項文宣、活動手冊等,於本案相關活動宣傳運用(如臺中市世界花卉博覽會、本局勞動法令宣導會等),且不另支付報酬。

(五)參賽者作品中所有圖案、影像、文字、肖像、音樂,需為原創作品或合法取得授權之素材,且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如涉及侵權行為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本局得取消或撤銷參賽者之參賽資格,若已發放獎金及獎狀者,本局將依規追回原發之獎勵,若造成本局或第三方權益損害者,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六)得獎名單以評選會議決議為準,本局保留變更活動內容細節及解釋之權利,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本局公告為準。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1-07
  • 發布日期: 2025-11-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