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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工作法中關於生理假之規定為何?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此點為生理假與病假不同之處。」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9-12
  • 發布日期: 2018-09-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
  • 點閱次數: 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