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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修正發布「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條、第15條

  1. 勞動部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之修正(按:產檢假日數由5日增加為7日;「陪產假」修正為「陪產檢及陪產假」,並由5日增加2日,共為7日),修正發布「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條、第15條條文。
  2. 檢附原函及修正條文供參(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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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1-26
  • 發布日期: 2022-01-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