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8年12月4日制定公布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經行政院於109年11月19日以院臺勞字第1090037910號令,定自109年12月4日施行。 二、上述法令原訂定自109年5月1日施行,嗣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國內勞動市場緊縮,專法在此時推行恐效益不彰,爰俟疫情紓緩後再施行。